他这一番话,虽然说不有多高明,道理却是很正,一时之间,并无人去反驳,只有御史丞道:“若是以皇之意为准,当以诏书为准,陛下共有诏书三份,其一乃是他临终前之意,欲要内禅魏王殿下,此份诏书有签章,有圣谕,一朝得见,全能作证,若是查实吴翰林所言非真,当以魏王继位。”
他顿了顿,又道:“其二乃是陛下怀所藏草诏,其欲要过继秦王幼子为嗣,陛下并无子嗣,若是过继,当以为帝。”
有人反驳道:“为甚此为其二,尚有过继魏王之子为皇嗣的诏令,怎的不将那一份排在前头?”
范尧臣道:“此份有陛下大印。”
沉默了许久的黄昭亮补了一句,道:“此份乃是陛下亲自手书。”
赵芮的字迹,旁人也许不识得,此处站的俱是天子近臣,如何会不认得。
这一份草诏,虽无书签章,却是有天子大印,更重要的是,赵芮没有交给翰林学士来起草,而是他亲笔所写,又是藏在怀,自然分量更重。
与之相较,另一份要过继赵颙儿子的诏书,虽然赵芮先前有言,可被赵瑄拒绝之后,他后头并未再提,况且诏书还并未用印,若是没有其余选择的情况下,也许只能以其为准,然则现在别有说法,自然要用更确实的。
众人争议良久,最后还是只好暂时按着这样的顺序定了下来。
因吴益弹劾魏王赵铎犯法、谋私、判国,此时涉及甚多,事主又是藩王,便由刑部查实来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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