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1-08-09 18:55:26
致命缺陷(1)
提起周朝的世袭制,西汉的举孝廉,魏晋的九品中正制,唐宋以降的科举制,那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东西。可是要说起秦帝国的用人制度,地球人就不怎么知道了。
难道秦帝国真的因为短暂,可用的人都还没死绝,因此不必考虑用人的问题?或者,帝国之政策,全靠击鼓传花来实现?
这显然是无稽之谈。
那么,秦帝国究竟是怎样一个用人方法,依然世袭,还是依然延用战国惯例,从巧舌如簧的客卿中选人?
我也觉得这个问题比较白痴,商鞅连贵族都连根给铲除了,何况官位世袭,想都不要这样去想。而且,焚书运动剑指的就是这种各立山头、各做大王的游士风气,也断然不会延续客卿那一套。
左也不是,右也不是,总有是的吧?
答案其实就隐藏在李斯给秦始皇的上书里。
它就是著名的“若有欲学者,以吏为师”。
前文已述,“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”,是法家的重要政治信条。李斯的治国理念即由这个道统而来。
这一信条最早源自《韩非子·五蠹》里的一句话:
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;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。”
事实上,“以法为教”与“以吏为师”,只是一枚硬币的二个方面,这就如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个山峰,遂有“横看成岭侧成峰”的名句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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